| 广丰县救助标准与群众生活水平同步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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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21 16:53 文章来源:上饶日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江西省广丰县加大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社会救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对城市低保实施“分类施保”,农村特困户坚持“应救尽救”,农村五保供养做到“应保尽保”,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方面的困难,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与发展。
该县研究出台了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意见和细则等配套文件10多个,建立完善了城市居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户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灾民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方面的救助制度,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做到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工作经费“三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救助机构枢纽功能,切实解决了困难家庭无处申报、多头申报和职责不清的问题;结合全县年度GDP增长、社平工资、失业保险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及物价因素化等情况,及时会同研究确定城乡社会救助资金调标标准,建立了城乡社会救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县财政将配套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救助资金足额列支,按季度拨付。加强了对救助资金的管理力度,形成了一个涵盖资金申请、拨付和发放三个阶段,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警机制和监督机制,使各项救助制度互通、互联、互补、相互衔接配套,真正构筑起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保障制度化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大大提高了社会救助效益。全县已有6842户、13291名城镇困难居民纳入城市低保,5796户、18449人农村特困户得到常年救助,2360名农村五保对象实行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支持5800多名农村特困群众、2360名农村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帮助422名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解决大病住院治疗费59万余元,为7579户失地农民解决困难补助金857万余元,初步形成了救助标准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增长的机制。(潘丕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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