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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加快社区服务场所建设
2006-08-21 16:46 文章来源:
上饶日报
文章类型:
转载
内容分类:
新闻
日前,广丰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和服务用房不少于220平方米,城市规划部门要把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和服务用房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总建筑面积2.5‰的比例配备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零星商住房产开发,开发建设单位按2.5‰配套面积以市场销售价折价交纳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建设资金,由房管部门统一收取,全额划拨到民政部门管理,实行专款专用。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县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和服务用房达标,确保社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琚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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